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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壓
 
 
 
 
定義與病因:

妊娠中高血壓是指收縮壓高於140或舒張壓高於90mmhg,常發生在妊娠24週以後,多見於初次懷孕、家族史、多胎、年齡〈35歲以上〉和羊水過多的孕婦。可分為子癇前症、子癇症。該病的發生原因一般認為與孕婦飲食、精神緊張以及子宮、胎盤缺血,凝血異常、免疫現象、基因因素等因素有關。以往有腎炎、高血壓等疾病的孕婦也容易發生。

疾病之症狀:
1.
子癇前症:水腫、高血壓和蛋白尿。下肢水腫經臥床休息後不但不消退,而體重迅速增加(一週內體重增加半公斤以上),這種現象稱為妊娠水腫。這時,孕婦的血壓也開始升高,妊娠24週以後血壓增高到13090毫米汞柱,水腫和高血壓更加明顯後,在小便中還會出現蛋白,表示腎臟功能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
2.
子癇症:水腫、高血壓和蛋白尿,另還發生痙攣的現象。 
 子癇可發生在產前、產時或產後,常常引起心腎功能衰竭、腦出血、偏癱、胎盤早期剝離等,嚴重危害孕產婦和胎兒的生命安全。

醫療與護理:

目前處理較一致的方法是,妊娠超過34週,此時肺部已成熟,則可以分娩。妊娠28-34週之間,如有危害胎兒或母體的情形或已證實胎兒肺部已成熟時則要終止懷孕,24週前若發生嚴重的子癇前症,則建議引產。25-28週的患者則經由家屬與病人的同意,如想繼續妊娠就要採取積極的治療。定期作產前檢查,可以早期發現和早期治療,預防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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